办公室(调研室)
负责市总工会工作部署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协调和督查市总工会对下一级地方总工会、市属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工会和市总工会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部署与要求的落实;承担市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市总工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文秘、档案、保密、通信、网络、目标管理和职工来信来访工作;负责起草、审核有关文件和文稿;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承担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中的理论政策研究工作;负责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经济和社会政策问题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市委和上级工会交办以及市总工会的重大调研课题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县(市)区总工会与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负责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以及市总工会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全市职工队伍状况的调查分析和工会统计工作;负责《黄石工运》的编辑、发行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市总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机关干部管理的离退休服务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干部人事统计工作。
宣教文体部
负责全市工会的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工作,参与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负责制定全市工会宣传教育、文体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全市有影响的宣传、文体示范性活动,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组织协调工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和工会新闻发布工作。
私营企业工会、组织民主管理部
负责指导私营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指导下一级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和基层工会开展工作,代表和维护和私企职工利益,建立三方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签定集体合同制度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指导开展“双爱双评”等活动。
负责指导全市工会组织制度和工会领导体制的研究与制定;协助各区、委、局(总公司)、直属大单位党委(党组)管理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全国和省、市优秀工会干部及优秀积极分子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和省、市级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工会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工作;研究和指导企事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工作;承担黄石市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依靠职工办企业好厂长(经理)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工民主管理研究会日常工作。
职工技术协会、生产技术保护部
开展技术攻关、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帮扶等技术协作活动;开展技术练兵、技术比赛、技术培训和科普教育、技术创新成果评审活动;开展区域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承担市职工技术协会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劳动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工作;负责做好全国、省劳动模范,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及市劳模、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政策和文件的研究和制定;参与大型建设项目劳动保护设施的审查验收工作,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生活保障部(经济事业发展部、职工疗休养办)
负责参与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的研究和拟定;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物价、住房、医疗和社会救济等政策的制定;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指导各级工会开展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工作;参与离退休职工有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负责职工疗休养事业的规划、指导和管理。
女职工、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部
负责参与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指导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参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特殊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女职工组织建设的研究与指导;组织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的示范性活动;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
承担市人大、市政协对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工会组织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及其履约监督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负责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有关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调解、诉讼、仲裁工作;负责工会社团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和职工法律援助工作。
纪检、经审办公室
负责纪检、经审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市总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检查,负责有关工会经费审查监督规章制度的拟定工作;指导全市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对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和区、局(总公司)、直属大单位工会财务预决算和经济活动的审计;负责对全市工会经费和各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区、局(总公司)、直属大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财务部
负责研究制定工会的财务、财产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开展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和上解,管理市总工会本级留成经费;负责组织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的编审工作;管理市总工会本级工会的资产,对全市各级工会财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全市各级工会及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和代管经费的审核及监督管理。
教育工会、干校
负责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展开各项工会工作和活动,参与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指导和督促学校工会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积极展开各项活动,组织教职工为本单位发展献计献力,负责全市工会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协助机关各部室举办各类专业知识学习培训班,指导基层工会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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