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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 权 案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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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总工会关于创新维权机制
构建和谐黄石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黄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黄发[2005]7号)文件精神,为不断适应新形势对工会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服务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作用,市总工会特就开展“创新维权机制,构建和谐黄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根据中央精神和市委的要求,开展“创新维权机制,构建和谐黄石”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坚持有为有位,维权到位,大力推进工会维权社会化,认真协调化解各种矛盾,促进企业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合作、共谋发展、共享成果的新型劳动关系,充分调动、发挥和保护广大职工在加快发展、构建和谐黄石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开展创新维权机制,构建和谐黄石工作,要达到如下目标要求:
——维权体系进一步建立。市、县(市)区、大中型企业工会建立维权工作协调机构,并做到制度、人员、经费三落实,工作顺畅有效。
——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并有效落实职代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源头维权、组织维权、发展维权、智力维权、帮扶维权、舆论维权、借权维权等机制的作用充分发挥,职工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形成。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两方面的积极性得到较好发挥,两者之间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企业管理完善,秩序良好,职工队伍稳定。
——整体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充分开发有利于工会维权的社会资源,形成全社会、各方面重视维权、支持维权、共同维权的新格局。
     二、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构筑两个平台
     1、构筑热线平台。建立潘兰英职工维权服务热线。(1)联合市经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法院、市司法局、市新闻单位等部门,定期通报“热线”情况,协调解决“热线”中职工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2)建立黄石市总工会维权网页,登载“热线”内容以及有关维权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增强职工依法自我维权的法律意识。
     2、构筑活动平台。(1)拟定每年5月18日为全市工会职工维权日,并开展以下维权活动:①邀请市人大、政协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视察,对基层企事业单位出现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行为依法进行处理。②与新闻部门联合举办维权专栏,就职工权益保障问题开展访谈、对话、典型案例分析等舆论宣传活动。③组织市、县(市)区工会设立职工维权服务点,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④指导企业工会开展经营者与职工的民主协商对话会、恳谈会等活动,协商解决影响劳动关系的主要问题。(2)拟每年分别依次组织实施旨在提高职工综合素质的奥运工程(知识更广、业务更精、精神更佳)。①举办全市职工技术运动会,组织广大职工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业务素质,增强职工为我市经济发展多作贡献的本领和能力。②举办全市职工文化艺术节,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弘扬先进文化和工人阶级的优秀品质,振奋职工精神,实现职工的全面发展。(3)深入开展“双维双赢、双爱三评”活动。引导职工为企业谋发展,推动业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和谐氛围,在此基础上评选好企业、好厂长、好职工,全力打造和谐企业,构建新型劳动关系。
     (二)建立三项制度
     1、坚持完善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会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制度。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1)通报工会工作情况,取得人大、政协对工会工作的进一步支持;(2)研究确定人大、政协年度执法和视察内容;(3)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就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的重大问题写成议案、提案,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2、建立市总八届委员会委员、经审会委员和县(市)区、大中型企业工会主席提案(意见、建议案)制度。督促每位委员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积极思考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份有分量的职工维权提案。
     3、建立工会维权巡察制度。聘请一批职工维权巡察员,每季度组织一次对企业集体合同、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三个保障
     1、强化维权组织保障。在建立完善市、县(市)区、大中型企业工会维权组织体系的基础上,推动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工会小三级维权组织网络,为工会维权提供组织保证。
     2、强化维权法律保障。成立市总法律顾问组,聘请法律专家为职工提供咨询服务,必要时支持和援助职工诉诸法律解决维权问题。
     3、强化维权经费保障。建立工会干部维权保障金,支持和鼓励工会干部大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在维权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工会干部给予必要的法律和经济援助。
     (四)抓好“三个推进”
     1、推进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实现社会化、职业化。(1)实行工会主席直选。通过企业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职工信赖的、热心和敢于为职工说话办事的人担任工会主席。(2)向社会公开选聘。扩大铁山区工会干部社会化、职业化试点成果。(3)由上级工会向企业协商推荐工会主席人选。同时,选派市总机关及县(市)区工会干部到10家非公企业兼任工会主席或任主席助理,指导企业工会开展各项工作,培养先进工作典型。
     2、推进企业平等协商机制建设。进一步促进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制度的规范化,建立多种形式的企业与工会组织、职工代表之间的平等协商、谈判、对话制度,拓宽沟通渠道,增进业主、员工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尊重,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稳定。
     3、推进党政机关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本单位事务管理,实行政务公开,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政型机关,树立机关新形象,不断优化我市的发展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黄石市“创新维权机制,构建和谐黄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尤习贵;副组长:黄浩军、朱中华;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法院、市司法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维权工作协调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日常和协调创新维权机制工作。
     2、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一次“热线电话”受理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市维权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维权工作总结,认真研究解决新问题。
     3、形成合力。市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好各自承担的维权工作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提升我市职工维权整体工作水平,为加快发展、构建和谐黄石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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